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尊敬的用户/合作伙伴:
根据《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》(国务院令第292号)和《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管理办法》(信息产业部令第33号)规定, 从事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的,应当向其住所所在地省通信管理局履行备案手续。全国范围将进行无证网站整顿。
1、直接虚拟主机用户用户自行备案,备案成功后填写以下《备案核实登记表》,由我们核实后开通网站,开通网站后当天必须上传ICP电子证书,并将ICP备案号码标注在网站首页底部,链接向http://www.miibeian.gov.cn,主机使用时间从开通之日起计算。
2、自助建站、自助建店下属客户网站由服务商自行为下属客户备案,备案成功后填写以下《备案核实登记表》,并在临时网址中完成证书上传、备案号标注、链接到信息产业部网站,我们核实后才能开通独立域名解析。
信息产业部网站备案网址: http://www.miibeian.gov.cn/ 以前备案的用户可登录会员专区查询备案资料
请保证以下资料的真实性,以备查实并为即将开展的公安备案作准备。
请务必在备案成功,能在miibeian上查询到以后再填登记表,否则我们审核时查不到即不予受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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